李艷龍
2005年,我走上工作崗位,到現在成為一名交通警察,一站就是11年。在一線的崗位上,我執著地堅守在栗鄉小城的交通樞紐執勤站崗、疏導交通,歷經春夏秋冬雨雪風霜,曾經年輕稚氣的我逐漸成為一位經驗豐富的老民警,也因此先后獲得省市縣“業務能手”“先進個人”“優秀民警”等30多項榮譽稱號。然而,我并沒有因為這些榮譽而沾沾自喜,在我看來,那一本本證書背后,只是記載著我的那些警察故事,還有我的從警理想。
初參加工作的那年,我背著行囊離開家鄉,獨自一人來到了陌生的鎮安縣城,被分在了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從此站在了行人熙攘、車水馬龍的十字路口。無論是驕陽似火的三伏日、或是冰凍三尺的臘月天,我和同事們風雨無阻、傾心指揮城市交通,這一站就是8個年頭。2013年,因表現優異,我被調到了鎮安縣米糧中隊工作,因中隊就我一個人為正式民警,外加兩名交通協管員,我必須每起事故都抵達現場,每次路查我都自己帶隊。每個法定節假日對交警最有挑戰性,能讓人民群眾過上平安的節日才是我們真正的節日。參加工作11年里,我從來沒有因為節假日的來臨而把工作留給同事們,雖然我錯過了每一次的年休假,但因我的不懈努力,我所在的轄區沒有發生過一次重大交通事故,這也算是我最大的驕傲和安慰。
2015年12月份,我被提拔為城區中隊教導員。為了盡快進入工作角色,我再次穿梭于這個城市的每一條道路調研,思索著怎樣合理利用現有的交通設施,使城區的交通秩序更加暢通安全。后來經過對中隊的工作勤務時間予以調整,民警實行錯時上崗、輪流執勤,科學合理的將警力予以分配;同時利用交通流量低峰時間,培養一線民警在執勤中遇到各種突發事件應對處理能力,使每個民警能夠獨當一面。習慣了街頭執勤的我堅持和民警一樣站崗執勤,于是也時常有人笑著說:“你現在已經是教導員了咋還親自站崗啊!”我不做回答只微笑應對,因為再多的解釋也無法表達我內心對交通警察這份職業的憧憬和執著。
我也始終堅信知識可以改變人生,閑暇時,我不斷學習法律知識,做到心中懂法,并向每一位違章違規的駕駛員進行普法。在交警平時執勤執法過程中,或多或少都會遇見一些故意混淆是非的駕駛員,但每一次我都會做到明白做事,堅守法律的尊嚴。記得有一次我在執勤時遇到一輛白色小轎車違法停車并遮擋號牌,我敬禮表明身份,要求駕駛員出示機動車駕駛證和機動車行駛證,駕駛員明顯知道遮擋號牌的錯誤嚴重性,立馬掏出一疊百元大鈔往我手里塞,我當即拒絕并要求他予以配合工作,駕駛員見我態度堅決只好拿了回去,但仍跟我套近乎說,“哥,都是熟人,算了先,我下午請你吃飯。”我很嚴肅的說:“請你把手拿開,配合我的執法,我們要暫扣你的車輛。”這時駕駛員看見我不為所動就開口大罵,并說大話自己有人一會讓我吃不了兜著。我連續敬禮說:“駕駛員同志請你配合我們執法。”他看見圍觀群眾也都對他指指點點,只好先配合我們,就這樣我和同事們一起把車扣回到單位了。接下來的時間我的手機接到幾十通電話,我耐心地給他們解釋后,所有意圖說情的人都不好意思了,最后對當事人處于違法停車100元罰款,故意遮擋號牌處200元記12分的處罰。原本應當對罵人的行為要給予處理,后來了解到駕駛員的妻子馬上要生孩子了,家里的母親年齡已高身體不好沒人照顧他妻子,所以對當事人妨礙公務的不當行為我們也予以了寬容。那位駕駛員終于面帶微笑的走出了警務室,而我們也在群眾面前很好地維護了交通警察的優良形象。
交警,是人民群眾在街頭路口接觸最多的警種,在某種程度上,交警也是人民群眾最便于表達訴求的警種,因為在群眾眼中,有困難找民警,不管你是交警還是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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