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不僅僅是法律對于公民的約束,更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是,疫情當前,仍有極少數人置若罔聞,拒不執行在緊急狀態下人民政府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對于涉疫情防控違法行為,商州公安嚴查嚴處。
二人破壞疫情防控隔離設施被處罰
8月23日,商州區沙河子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破壞疫情防控隔離設施外出。經查,8月23日8時許,沙河子鎮村民張某某(男,54歲)、敬某某(女,53歲)兩人系夫妻關系,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私自破壞疫情防控隔離設施外出,存在疫情傳播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商州公安分局分別給予張某某、敬某某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人無故不做核酸被拘留
8月26日,商州公安分局城關派出所接群眾舉報,南街社區有多人不參加核酸檢測。
經查,洛南縣古城鎮人李某(男,27歲)、全某(男,24歲)在8月21日、24日、25日無故未參加核酸檢測;商州區城關街道代某某(女,22歲)8月23、24、25日無故未參加核酸檢測,存在疫情傳播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李某、全某、代某某已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人民政府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商州公安分局依法分別對李某、全某、代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不戴口罩亂竄被處罰
8月26日,沙河子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不戴口罩在村子里閑轉。經查,8月26日6時許,沙河子鎮村民南某某(男,75歲)不戴口罩在村中閑轉,存在疫情傳播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商州公安分局給予南某某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翻越疫情防控隔離圍擋被處罰
8月26日,大趙峪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羅村鐵路涵洞路口有人破壞疫情防控硬隔離圍擋。
經查,8月25日19時許,楊某某(男,50歲,渭南蒲城縣人)為了自己方便翻越羅村鐵路涵洞路口硬隔離圍擋;8月26日6時許,楊某某再次翻越隔離圍擋,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造成了疫情傳播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商州公安分局給予楊某某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