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孟曉琴)一是加強信訪維穩工作。建立健全維穩長效機制,推動科級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常態化、干部下基層為群眾排憂解難常態化,認真解決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問題,積極消除不穩定、不和諧因素。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調解體系,積極調處基層矛盾糾紛。注重源頭治理,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暢通信訪渠道,切實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加大對惡意纏訪、鬧訪行為的處置力度,規范信訪行為,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
二是強化社會治安管理。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對治安管理較為復雜的區域進行聯合整治,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不斷提升社會管理和社會治安防控能力。持久開展“黃、賭、毒、黑”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兩搶一盜”、打架、賭博等違法行為,切實提高群眾安全感。
三是提高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加強對轄區礦山企業生產、尾礦庫監測等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的監管,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定期組織開展綜合應急演練,不斷提高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