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張東潮 陳曦 李軍強)近年來,洛南縣國稅局在稅收工作中緊緊圍繞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兩個稅收核心業務做文章,著力構建“大服務、大征管”稅收工作格局,繼2010年聯合地稅局建立“1211”納稅服務一體化聯動機制,將稅收宣傳、登記證辦理、個體定額核定、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巡戶調查、稽查評估、行業稅收管理、法律援助、納稅人培訓、納稅提醒服務、信息交換與共享等業務全面納入國地稅合作征管以來, 2012年又積極拓展納稅服務一體化聯動機制合作范圍,與地方政府各鎮、各部門加強稅收合作,建立了“政府主導、財稅主管、部門配合、司法保障、社會參與、信息共享、齊抓共管”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治稅工作機制,進一步增強了各鎮、有關部門在稅收征管與服務中的工作合力。
一是由縣政府牽頭,成立了由縣長任組長、縣人大分管財經工作副主任、縣政府各分管副縣長、政協分管財經工作副主席任副組長,縣財政、國稅、地稅、監察、審計、公安、檢察院、法院、考核辦、法制辦、縣委政府督導室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鎮鎮長為成員的協稅護稅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稅收聯動工作機制的領導。二是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具體明確了包括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監察局以及財政、審計、工商、統計、發改、經貿、國土、住建、交通、扶貧、水務、安監、商務、農業、人社、民政、文廣、教體、衛生、電力、煙草、郵政電信、保險、銀行、園區管委會、鎮政府、國地稅等31個工作部門的協稅護稅工作職責,要求在財政、國稅、地稅作為稅收工作主體全力以赴抓好納稅服務與稅收征管工作的同時,各鎮、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協稅護稅責任意識,積極協作配合財稅部門解決稅收征管中的困難問題,著力營造良好的稅收征管環境。三是建立工作目標考核機制,強化具體量化考核,嚴格獎懲兌現,確保責任落實。在將2012年全年國稅稅收計劃任務分配到系統內各稅源管理單位的同時,再以協稅任務的形式分配到全縣19個鎮,由財稅部門按月向領導小組傳遞各鎮稅收任務完成情況和各協稅護稅工作部門責任落實情況,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洛南縣組織財政收入協稅護稅工作目標責任制量化考核表》對各鎮和相關部門履行工作職責和任務落實情況進行量化積分考核,考核結果反饋縣考核辦,并由縣考核辦將考核結果作為各鎮、各部門及領導干部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納稅服務與稅收征管一體化聯動機制合作范圍的拓展,為充分拓寬各級各部門的職能范圍,調動協稅護稅工作的積極性,夯實工作責任,改善稅收工作環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