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謝云濤)7月30日,新華社發布通稿稱:我國將建立城鄉統一戶口登記制度,這標志著我國實行了半個多世紀的“農業”和“非農業”二元戶籍管理模式將退出歷史舞臺,“龍生龍,鳳生鳳,土老鼠生的會打洞”時代一去不復返,“商品糧”從此作古。
等級觀念的封建遺風在我國源遠流長,從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士族階層、隋唐宋元明的地主階層、清朝的八旗子弟以及剛剛廢除的以“農業”“非農”為標志的“商品糧”戶口,那絕對是一張充滿不平等的門第標簽。
我對高高在上的“商品糧”認識始于初中。我的小學是在山村小學讀的,那時候我們都是農民子弟,未曾有過“商品糧”一說,但我家族有人屬于這個階層,我的小叔和另一位堂叔都去當兵,后來就吃上了“商品糧”。上了初中后,我有一個男同學和四位女同學是吃“商品糧”的,排座位、課外勞動、輔導作業老師處處照顧有加,使我對吃“商品糧”的那種天生的高貴身份有了更直觀的體會。老師告訴我們,你們要好好學習,考上中專,也跳出“農門”吃“商品糧”。
原來,擁有“商品糧”戶口可以不用好好用功,即使考不上大學也可以有體面的工作和良好的生存環境,他們從一出生就有國家配置的糧票和生活費,那時一般工人可以直接接班,甚至有的干部也可以接班。上了高中之后,人家“商品糧”買啥飯吃都用糧票和少量的錢;而農業糧必須足額付出相當于人家“商品糧”的二倍的價錢,因此把糧票比喻成第二貨幣一點不為過。大約上高二的時候,我拜讀了我省著名作家路遙先生的《人生》,那個小說就對于“商品糧”“農業糧”作了入木三分的刻畫:同為“農業糧”的高加林和劉巧珍的命運居然也因為男主人公身份的改變充滿悲劇色彩,據說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前的農村青年只有參軍當兵才有“農轉非”的可能,之所以只是“可能”,是因為只有在部隊立功“提干”后才能吃得上“商品糧”,如果沒有提上干復員回家,則依然是面土背陽的農民,所以當時一個農家子弟參軍后,家中立刻媒客盈門,但當他復員回鄉后,退婚的女家不在少數;同樣如果他幾年后在部隊當了干部,毀約退婚的“商品糧”也不在少數。平心而論,多數人并非提干后看不起村姑,而是“身份制”規定子女的身份必須隨母親,如果踐約與農家女結婚,今后子女仍是“農民”,為此,生出一出又一出悲劇。
“商品糧”如此的優越,還表現在政治權利和人的生命價值的不平等,過去的選舉法還規定:“按照農村每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的原則分配。”有關法規規定在處理各種已故人員的事故時,“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由于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大高于當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所以必然造成“同命不同價”的狀況。
其實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廢除“商品糧”制度是一種趨勢。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有關破除城鄉兩元結構模式的探討不斷,但大家都致力于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政策的破冰,隨著國家取消了糧票和糧食控購指標,戶口政策也出現了松動,有的人花費若干金錢買來一張“商品糧”身份,可惜并無多大用處,因為好多工作崗位和就業機會,大家一視同仁。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后,好多農民工開始在城里置產買房,但仍擺脫不了“離土不離鄉”的境遇。隨著社會的正義和公平越來越步入正軌,原有的戶籍政策已經逐步打破,到了現在,“商品糧”國家層面的政策正式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