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6月10日電 因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等多項違規行為,上交所網站9日公布對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拉夏貝爾”)及相關多人予以處分。
《關于對新疆拉夏貝爾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顯示,公司存在重大訴訟及股東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等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關聯交易未及時披露并履行決策程序、定期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真實準確、業績快報披露不準確、重大交易未及時披露并履行決策程序、募集資金管理不規范、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多項違規行為,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利益及投資者知情權。
責任人方面,邢加興作為公司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利用其對公司的控制地位損害公司獨立性,侵害公司利益,對上述資金占用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同時,作為時任董事長、總裁(代行董事會秘書),邢加興是公司主要負責人及日常經營管理事項的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但未能勤勉盡責,未能保證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實施,對重大訴訟事項未及時披露、定期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真實準確負有主要責任。
公司時任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段學鋒,時任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吳金應,時任總經理尹新仔,時任總經理張瑩,時任財務總監虎治國分別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日常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信息披露的具體責任人,未能勤勉盡責,未積極監督并保障公司依法合規運作,均需對各自任期內發生的定期報告財務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負有責任。
此外,段學鋒還對重大訴訟事項未及時披露、股東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等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未及時披露并履行決策程序,重大交易未及時披露并履行決策程序等違規事項負有責任。吳金應還對業績快報披露不準確、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募集資金未按時歸還等違規事項負有責任。虎治國還對業績快報披露不準確、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違規事項負有責任。張瑩還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違規事項負有責任。上交所根據有關規定,對拉夏貝爾和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總裁邢加興,時任董事長段學鋒予以公開譴責;對時任董事長吳金應、時任總經理尹新仔、時任總經理張瑩、時任財務總監虎治國予以通報批評。對于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上交所還對拉夏貝爾時任財務總監沈佳茗予以監管警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