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6月17日電 農業農村部網站17日消息,近日,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科技教育司有關負責人就《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其中明確,外來入侵物種是指傳入定殖并對生態系統、生境、物種帶來威脅或者危害,影響我國生態環境,損害農林牧漁業可持續發展和生物多樣性的外來物種。加強外來入侵物種管理總的考慮是,堅持風險預防、源頭管控、綜合治理、協同配合、公眾參與,突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強化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全面提升外來入侵物種管理水平。
一是加強全鏈條監管。《辦法》對外來入侵物種源頭預防、監測預警、治理修復等方面作出規定,從各個環節進一步加強外來入侵物種防控,構建全鏈條防控體系。
二是明確職責分工。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來入侵物種防控部際協調機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外來入侵物種防治負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開展防控工作。
三是引導公眾參與。加強宣傳教育與科學普及,鼓勵引導公眾依法參與防控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