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兩天內連續發布8則鄉鎮建設征收土地公告,鄭州31個村莊(社區)共計5370余畝土地進入“儲備庫”,這標志著如今火爆異常的鄭州土地市場再度迎來“土地放量”。
背景:征收范圍多涉及鄭州鄉鎮建設用地
大河報記者昨日獲悉,6月27、28兩日,鄭州市政府連續發布了關于鄭州市2015年度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三十批的鄉鎮建設征收土地的批復。共征收高新區11個村莊162.8482公頃(約合2442.723畝),二七區18個村莊(社區)143.5161公頃(約合2152.7415畝),管城回族區2個村莊51.9008公頃(約合778.512畝),共計358.2651公頃(約合5373.9765畝)土地,共涉及百爐屯村、臺郭社區、尖崗村、石佛村等31個村莊(社區)。
大河報記者查詢8則公告內容發現,此次征收土地的范圍多涉及鄭州鄉鎮建設用地。一位業內人士介紹,納入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原集體所有土地,將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規劃和城鎮實際發展需要,按法定程序進行報批征收,變為國有用地,再進行相應的開發建設。近年來,隨著鄭州市新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推進,上述相關集體土地征收工作也隨之加速。這些土地在完成征收后,將根據規劃部門制定的規劃設計條件由政府按計劃組織供應。“國有土地具體供應方式依建設內容和項目屬性而定,經營性項目一般通過‘招拍掛’方式,而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或者變電站、消防站等市政基礎設施等則一般直接予以劃撥。”他解釋說。
解讀:鄭州已到了土地供應“放量增長”階段
集中發布如此大體量的征收公告,對于鄭州土地市場,尤其是房價會造成什么影響?
河南省商業經濟學會會長宋向清表示,此舉對于房地產市場而言,“既是調節手段,也是信心保證。”他告訴記者,土地儲備是平衡土地市場,調節房地產和城市建設用地的重要手段,鄭州市加大土地儲備有著城市經濟發展迅速,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建設用地需求十分強勁的大背景,具有必要性和現實意義。此舉有利于穩定土地供應,穩定商品房市場開發,做到土地和商品房的有序供給,也可以解讀為深化土地和房地產供給側改革的具體舉措。
王牌智庫首席專家上官同君表示,鄭州市城中村改造新增土地供應量確保了今后兩到三年鄭州儲備足夠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不至于讓鄭州出現地荒。面對鄭州當下火爆的土地市場,供應量持續上升也在情理之中。
“城鎮化率越高,征收土地就越多,鄭州已到了土地供應‘放量增長’的階段。”供職于一家國內知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張先生認為此舉并不會對鄭州房價造成明顯波動。“如果這事兒放在深圳,肯定會有很大影響,因為那里的土地已開發殆盡,如此大的供應量肯定會對市場造成波動,但放在鄭州,影響有限。”張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