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8月23日電(記者 楊大勇)23日,河南省住建廳發布消息稱,將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動態監管,加快建立房地產開發資質強制退出機制。據記者了解,長期停業未經營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且近3年未取得開發建設用地且無在建項目和竣工業績的,經企業申請,原審批機關可依法公告注銷其房地產開發資質,不再辦理資質延續。對有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定期發布消費警示、提醒等信息。
河南省住建廳下發的《關于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表明你,各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受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晉升、延續、變更等相關事項的審批,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應當依法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
該通知明確提出,將加強房地產開發資質動態管理和完善企業資質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初審機關提出延續申請,初審機關應當根據企業申請,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初審意見并報原審批機關審定。申請資質延續房地產企業的經營業績、人員等不符合資質延續條件的,由原資質審批部門予以降級或注銷。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0日前未向初審機關提出延續申請的,初審機關不得再接受延續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由原審批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注銷手續,并在原批準機關官方網站按月進行公告。
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破產、歇業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時,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營業執照后的15個工作日內,到原資質審批部門注銷資質證書。對于長期停業未經營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且近3年未取得開發建設用地且無在建項目和竣工業績的,經企業申請,原審批機關可依法公告注銷其房地產開發資質,不再辦理資質延續。企業資質注銷后再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可向縣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重新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企業法人資格連續存在的,核定資質等級時原取得的業績應予以認定。
該通知還表明,將建立開發企業信息公開制度,各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主動與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等部門溝通,定期交換企業獎懲信息和數據,并與政務管理平臺記載信息進行比對。企業未按規定期限報送變更及獎懲信息的,一經查實將納入誠信記錄,并在資質審批機關網站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連續3次不按規定期限報送信息的,記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對有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應定期發布消費警示、提醒等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