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門解讀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暫行辦法
本報訊 (記者劉競宇 通訊員程倩敏)中山早前出臺了《中山市困難居民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定了低保和低收入人士每年最高可獲20萬元救助。昨天,市民政局召開社會救助工作會議,對該《暫行辦法》進行解讀:“雙低”人員3個月內多次住院可一并提出救助申請;今年還將計劃改造300戶雙低家庭危房。
救助金額只能一單一核
需要注意的是,農村五保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仍然沿用目前的保障措施,由鎮(村)實行基本醫療費用(含門診、住院)全額救助,不在該辦法的救助對象之列。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除了住院治療外,還包含特定病種門診醫療。
根據《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救助對象原則上應在醫療費用發生后3個月內,向鎮(區)民政工作機構提出醫療救助申請。這意味著同一患者在申請醫療救助的有效期內,出現多次住院結算的,可以一并提出救助申請。但由于市級醫療救助比例有70%和80%的分段式救助,因此在核算救助金額時只能一單一核,救助的金額并不是把多張單據費用合并總額后再計算。
改造300戶雙低家庭危房
據悉,市民政局計劃今年建設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系統,實現醫療救助與社保待遇的同步結算。該局全年還計劃改造300戶雙低家庭危房,并要求今年有房改任務的鎮區要嚴把工程進度關,嚴格要求竣工驗收及支付時限,工程整體必須于今年11月底前全部竣工,并完成驗收及支付手續。
市民政局在會議上強調,今年采取購買服務方式對全市范圍內的低保、低收入、三無、五保等對象進行百分百入戶核查,了解政策落實、對象認定、動態管理、補助發放等情況,并建立專項督察制度。
據悉,中山市今年還計劃修訂《中山市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全面規范低保工作。
特定病種門診醫療:
包括腎移植術后(限抗排斥治療)、骨髓移植術后(限抗排斥治療)、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限長期透析治療)、肝移植術后(限抗排斥治療)、血友病及惡性腫瘤(放、化療)等五種由社保部門核定的特定病種所產生的門診費用,這五種疾病可視同住院申請醫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