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3月23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通過10年左右的努力,力爭使鄉村醫生總體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逐步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鄉村醫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較好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質較高、適應需要的鄉村醫生隊伍。
圍繞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主要目標,意見提出了針對性的政策措施:一是明確功能任務。鄉村醫生主要負責向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并承擔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的其他工作,原則上按照每千名服務人口不少于1名的標準配備鄉村醫生。二是加強執業管理。嚴格鄉村醫生執業準入,加強鄉村醫生執業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管,規范開展考核。三是優化學歷結構。面向村衛生室免費定向培養3年制中、高職醫學生,支持在崗鄉村醫生進入中、高等醫學院校接受學歷教育。四是提高崗位吸引力。同等條件下,鄉鎮衛生院優先聘用獲得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的鄉村醫生,鼓勵開展鄉村一體化管理試點,規范開展崗位培訓。五是轉變服務模式。探索實施鄉村醫生與農村居民的簽約服務,并按規定收取費用;建立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制度。六是保障合理收入。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2014年和2015年農村地區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全部用于鄉村醫生,今后繼續重點傾斜;對艱苦邊遠地區鄉村醫生加大補助力度。七是建立健全養老和退出政策。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提高養老待遇,同步建立退出機制。八是改善工作條件和執業環境。采取公建民營、政府補助等方式,支持村衛生室建設和設備購置,建立鄉村醫生執業風險化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