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化一:除了天然礦泉水外,市面上在售的包裝飲用水只分為飲用純凈水和其他飲用水兩類,即不是純凈水就歸結為其他類飲用水。
所以,包括“蒸餾水”、“活化水”、“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等,都將被禁止出現在包裝水的外包裝標簽上。
變化二:多了一排小字——“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當包裝飲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鎂、硫酸鋅、氯化鈣、氯化鉀等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時,需在產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注類似字樣。
變化三:“飲用礦物質水”名稱將不再允許使用。“礦泉水”即為天然的帶有礦物質元素的飲用水,而“礦物質水”所含的礦物質則是人為加工食物添加劑,但名稱上卻很容易與礦泉水混淆,所以被禁用。
部分包裝水
已提前改標簽
根據新國標規定,標簽更改將給水企一個緩沖期,最遲期限是2016年1月1日。
昨天,錢報記者在杭州物美超市莫干山路店看到,礦物質水、純凈水、蒸餾水、富氧水、蘇打水……各種名目繁多的瓶裝水,依然存在。
不過,也已經有水企提前執行新標準了,比如“康師傅礦物質水”已開始換裝,更換為“康師傅優悅包裝飲用水”,并在商標加注了“為口感清爽甘美,特加入礦物質類食品添加劑”字樣。
除此之外,娃哈哈“富氧水”也已經明確了新的叫法,比如“氧道活性含氧飲用水”、“富氧弱堿性飲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