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老師不注意,一個小女孩跑到墻皮脫落處玩耍
幼兒園負責人所說的這棟“違建”,與幼兒園連在一起
河南商報記者 張郁/攝
小區幼兒園前面的一棟房子,原本是小區售樓部,現在成了社區服務中心,這讓幼兒園負責人很不安:“售樓部屬違章建筑,且年久失修,對孩子們的安全有威脅?!?/p>
不過,小區所屬的街道辦事處表示,售樓部作為社區辦公用房,是小區開發商和辦事處簽訂的協議。這是怎么回事?昨日,河南商報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苦惱
幼兒園門前有個“違章建筑”
鄭州市潁河港灣幼兒園負責人張先生說,他遇到了一件犯難的事兒。
他說,幼兒園門前的小區售樓部,成了潁河西路社區服務中心:“這是當時開發商為了售樓需要搭建的臨時售樓部,是個違章建筑?!?/p>
昨日上午,河南商報記者來到位于西三環與潁河路交叉口附近的潁河港灣小區,幼兒園位于小區東南角3號樓的一樓和二樓。
張先生所說的違章建筑,在幼兒園樓前南側約3米處,門頭上寫著“中原西路街道潁河西路社區服務中心”字樣。房子面積約500平方米,門上落鎖,無人辦公。
張先生說,售樓部建于2007年,是鋼框架板房。原本此處拆除后,可以作為幼兒園孩子們的活動場地,可房子不僅沒拆,今年5月初,施工人員又在售樓部上面加蓋了一層板房。
他用手推了推售樓部東側的一面墻,一用勁,鋼架和板材就開始晃動。墻角處還堆放著幾塊脫落的瓷磚,“外墻還用水泥粘了瓷磚,更危險”。
張先生很擔心,幼兒園里有五六十名孩子,“本來墻體就不穩定,又蓋了二層,萬一出事兒怎么辦?”
調查
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仍待鑒定
昨日上午10時許,中原西路辦事處相關負責人羅女士向河南商報記者出示了一份“關于潁河西路社區辦公用房的情況說明”(下簡稱“說明”)。
這份“說明”顯示,該街道潁河西路社區居委會干部職工人數有9名(社區綜合服務用房994.28平方米)。小區開發商提供了原潁河港灣售樓部用房給社區使用,并與中原區中原西路街道辦事處于2011年12月1日簽訂了用房使用協議。
“說明”稱,該售樓部建筑面積為500平方米,使用期限為65年。2012年底,鄭州市社區建設局與中原區民政局對該處房屋進行了驗收。
羅女士稱,開發商向辦事處提供的社區用房,就是這處售樓部。她說,該處建筑需要設置維護防水設施和隔熱層,不存在私搭亂建現象。
“說明”還稱,關于房屋安全隱患問題,需物業和開發商向相關部門申請進行鑒定,如果確實存在安全隱患,將要求開發商重新提供社區辦公用房。
此外,辦事處已將該問題上報市規劃局監察支隊,目前正在等待鑒定結果。不過,關于此社區辦公用房的相關文件、手續,羅女士并未向河南商報記者提供。
加蓋部分屬于無手續建設?
5月8日,張先生將“潁河港灣售樓部無手續加建板房”一事,反映到了鄭州市城鄉規劃局。
他收到的一份加蓋該局信訪專用章的“潁河港灣售樓部加蓋違法建設信訪案回復”顯示,該局監察支隊工作人員對現場進行檢查取證,現場負責人無法提供合法手續,當即向現場負責人下達“責令停止建設通知書”,并要求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回復顯示,按照相關要求,將該處違法建筑納入已建成社區(中心城區道路兩側)違法建設爭執臺賬,依據規定,由中原西路辦事處對該處違法建筑進行拆除。
不過,對于這份回復,羅女士表示她之前并不知情,會向領導匯報,并與規劃部門溝通核實。如果相關部門確定此處的售樓部為違章建筑,辦事處會采取措施,和開發商溝通,進行整改。
售樓部所在處,未規劃建筑物
昨日上午,在鄭州市城鄉規劃局,該局城建檔案館工作人員向河南商報記者出示的潁河港灣社區規劃總平面圖顯示,幼兒園所在的3號樓前即售樓部所在處,未規劃任何建筑。
工作人員稱,售樓部應為臨時建筑:“不過,臨時建筑也需要審批。”
另一份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顯示,該小區16號樓一樓為“四個一”用房和物業用房,其中“四個一”用房522.39平方米,物業用房100平方米。
鄭州市城鄉規劃局網站上顯示,所謂“四個一”用房,是指一個居民文體活動中心、一個警務工作室、一個衛生服務站、一個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站。
河南商報記者昨日中午在潁河港灣小區查看發現,在16號樓一樓一單元一間房子內,幾名保安稱這是小區保安宿舍,2單元的房子未見有人辦公,小區的物業,則在15號樓一樓的幾間房子里辦公。 河南商報記者 仝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