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每次涉及公眾利益的價格調整,往往陷入消費者和經營者的成本爭執,今后成本不透明問題有望得到緩解。
昨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在9月1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發表意見。
政府定價成本問題成熱點
13年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價格法,規定了5種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必要時可以實施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并明確了政府定價依據之一的成本因素。不過如何核定成本,一直未有行政法規予以規范,價格調整聽證會上,往往經營者和消費者對成本問題各執一詞。
此次草案規定,列入定價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未經定價成本監審的,不得調整價格。
六種費用將禁入定價成本
草案明確規定了六種不得計入定價成本的費用,包括法律、行政法規、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得計入生產經營成本的支出;經營者非持續、非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發生的費用;與政府制定價格的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費用;生產經營支出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由政府無償投入及政府補貼、其他政府優惠政策給予補償、社會無償捐助的相沖減的費用;沒有法律法規規定向行業主管部門上交的費用,向附屬單位支付的補助支出;各類捐贈、贊助、罰款、違約金等支出。
每次涉及公眾利益的價格調整,往往陷入消費者和經營者的成本爭執,今后成本不透明問題有望得到緩解。
昨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在9月1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發表意見。
政府定價成本問題成熱點
13年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價格法,規定了5種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必要時可以實施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并明確了政府定價依據之一的成本因素。不過如何核定成本,一直未有行政法規予以規范,價格調整聽證會上,往往經營者和消費者對成本問題各執一詞。
此次草案規定,列入定價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未經定價成本監審的,不得調整價格。
六種費用將禁入定價成本
草案明確規定了六種不得計入定價成本的費用,包括法律、行政法規、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得計入生產經營成本的支出;經營者非持續、非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發生的費用;與政府制定價格的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費用;生產經營支出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由政府無償投入及政府補貼、其他政府優惠政策給予補償、社會無償捐助的相沖減的費用;沒有法律法規規定向行業主管部門上交的費用,向附屬單位支付的補助支出;各類捐贈、贊助、罰款、違約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