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 (通訊員 李立平 記者 汪 锳)今年,我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按照省社保局部署安排,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聯手,核實并清理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2800名。
據市養老保險經辦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無論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只能享受其中一種養老保險待遇,而造成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原因主要有四個:一是按照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陜人社發[2011]145號),凡具有陜西城鎮戶籍,在城鎮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就可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這樣,一部分人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但沒有及時退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二是農村勞動力進城從業,重復參加兩項養老保險。三是隨著城鎮化的推進,一些農村人口戶籍發生改變,在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又參加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四是養老保險在信息化聯網和數據大集中以前有少數人為的重復參保問題,不易被發現。
全市各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依據退休人員原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領取的養老金底冊,會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聯手做好政策解釋工作,認真比對核查清理,確保基金完整安全。據統計,全市重復領取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2823人,涉及重復領取金額78.60萬人,截至11月底已追回2769人73.84萬元,追回率達94%;對跨省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54人4.76萬元養老金,已向各有關省市縣經辦機構發送函件通知到本人,正在追回之中。
據悉,為確保退休人員不再發生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問題,我市將實行城鎮養老保險與城鄉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共享,啟用全省統一信息系統中的身份比對查詢功能,在人員退休待遇計發環節就開始核查是否重復參保,發現重復參保現象,就會及時提醒,告知參保人員轉移合并個人賬戶,待轉移合并辦結后方可計發退休待遇,從而保證參保人員退休后不再發生重復領取養老待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