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點領域改革進展情況
2012年3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部署了11個方面的重點改革任務。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了“兩個全面”、“兩個加快”,向全黨全國發出了深化改革開放新的宣言書、新的動員令。一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上述決策和部署,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是:
一、基本經濟制度進一步完善
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繼續推進,中國華糧物流集團公司移交國務院國資委管理,中國印刷集團公司劃入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企業調整為117家。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穩步推進,中央企業及其所屬子企業的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已達70%以上。中央企業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深入展開,2012年新增10家試點企業,建設規范董事會的中央企業達52家。壟斷行業改革穩步推進,三網融合試點取得積極進展,有關部門向第一階段12個試點地區發放了雙向進入業務許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省級以下郵政監管體制的通知》發布,明確了省級以下郵政監管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和要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體制環境日趨改善,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在加大財稅支持、緩解融資困難、加強公共服務等方面,提出了29條政策措施。42項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細則全部出臺,在消除制約民間投資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方面邁出了實質性步伐。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穩步推進,《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的管理辦法》修訂發布。民間投資保持較快增長,占全社會投資的比重達61.4%。
二、財稅體制改革繼續深化
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進一步擴大,從2012年起,工信部、體育總局所屬企業,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文化企業,衛生部、國資委所屬部分企業,民航局直屬首都機場集團公司,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并開始上交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公務支出管理進一步規范,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自2012年起在中央預算單位實施,目前絕大多數中央部門及所屬1萬多個中央基層預算單位,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本級、328個市(地)本級、2833個縣(區)本級、7114個鄉(鎮),共計38萬多個地方預算單位實行了公務卡制度改革。有利于科學發展的稅收制度進一步完善,國務院決定從2012年起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試點范圍分批擴大至12個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包括:上海、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廣東和廈門、深圳、寧波),納入試點范圍的納稅人超過100萬戶,試點地區共為企業減稅超過400億元。
三、金融體制改革穩步推進
人民幣匯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深化,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匯率浮動幅度由千分之五擴大至百分之一,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獲準開展人民幣對日元直接交易。放寬了人民幣存貸款利率浮動范圍,利率市場化改革邁出了新步伐。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有關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推進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發行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了新股定價機制。有關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采取措施提升上市公司對股東的回報。滬深交易所發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完善了退市標準和程序,提高了退市制度的完備性和操作性。有關部門發布《關于深化基金審核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全面推進基金產品審核市場化改革,放松了產品準入,簡化了審核程序,強化了市場主體責任。鄭州商品交易所獲準開展玻璃(1429,18.00,1.28%)期貨交易。金融改革試點試驗成效顯著,國務院先后批準設立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廣東省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等3個國家級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為我國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探索新途徑。有關部門和浙江省聯合決定在浙江省麗水市開展農村金融改革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