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不愿署名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出租車與專車屬于不同領域,國外有專門的專車領域,出租車是招手停(有燈、標志),專車是預約(第三方預約、第三方支付),專車市場明顯大于出租車市場。而在國內,以前專車這個領域是空白,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拿原來存在多年的出租車管理辦法來約束一個新生事物,明顯是不合理。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院長傅蔚岡表示,專車為市民提供了多樣化和更方便的出行選擇,應該給予一定支持。“打擊專車是一種劣幣驅逐良幣的行為,北京市場有兩三萬輛‘黑車’且危害性大,而專車服務很完善,甚至配有相關保險。如果各個地方都打擊專車,那會無法滿足消費者個性化出行需求。”他說。業界、學界呼吁,當務之急不是叫停市場創新服務,而是破除出租車行業的壟斷利益,為行業發展營造好的環境。有觀點認為,對于這樣一種新興業態,不能一棒子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