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出頭的小伙子,殘忍的用電棍電擊搶劫單身女,當其說出動機是“僅僅為了嘗試一下搶劫的刺激”時,似乎很讓人“無言以對”。記者今日從吳江法院獲悉,外來務工者秦峰與劉軍因搶劫,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和四年三個月,并分別處罰金。
2013年9月16日凌晨,秦峰攜帶電棍在吳江開發區馬路上,按住下夜班獨自回家的姜女士肩膀,用電棍電擊姜女士的腰部和脖子,姜女士癱倒在地,挎包被秦峰搶走,內有現金660元和一部手機
9月18日上午,秦峰又伙同劉軍搶劫自己的房東趙女士。他們見趙女士蹲在地上洗衣服,劉軍望風,秦峰從趙女士背后將趙女士撲倒,掐住趙的脖子,電擊其腹部。趙女士緊緊抓住秦峰,大聲呼救。
秦峰見趙女士抗電擊,便威脅趙再叫喊就將其掐死。此時,劉軍上來從趙女士口袋里逃走600元錢,又拽走趙脖子上的一條金項鏈,二人迅速逃離,在一金器店將項鏈以3000余元價格出手。(記者 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