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漢唐藝交所最早做出停牌,也召開了投資人大會,但至今仍未公布清退方案。與此同時,還有一些文交所,如天津文交所、山東泰山文交所、昆明元盛文交所等采取了按兵不動的行為。
面對文交所的“拖”字訣,不久前,天津、鄭州、成都、漢唐、泰山5家文化藝術品交易所的投資人,自發組成了全國文交所投資人維權聯盟,至今已經向證監會3次遞交書面材料,請求清退5家交易所涉嫌違法交易的產品。
有業內人士認為,由于沒有統一的賠償標準,并且各地情況不一,統一規范賠償方案缺乏可行性,導致目前一些地區對補償投資者損失沒有實質進展,踟躕不前。
按買入價退款最理想
“證監會只是提出"意見",關鍵還在于地方怎么做。”有投資者表示善后方案是由交易所上報地方政府,交易所應該會以自身利益為出發點,地方政府的態度起著決定作用。在投資人看來,深圳文交所按買入價退款的模式是最理想的方案。
實際上,對于文交所及藝術品份額化交易模式的未來發展方向,相關部門并沒有最終定論。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原副司長李小磊曾表示,國家出臺相關文件,旨在規范藝術品市場,使其更好地繁榮發展,并不是反對藝術品份額化,實際反對的只是證券化這種形式,反對的是藝術品投機行為和一切破壞文化市場正常發 展的行為。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發展研究院院長范周也認為,中國的文化產業發展,金融是瓶頸,那么產權交易是解決瓶頸的途徑之一,那么在這個途徑當中,剛一上路就遇到了非常多的問題,因此不要把這些問題過分擴大化,應該是在政府的統一管理的前提下,適度地、有序地向前推進。(和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