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王某在安檢后遺落了一枚價值17萬元的鉆戒,這枚鉆戒被之后來安檢的吳某拿走。記者昨天從機場警方了解到,經過民警的幫助和調解,吳某將鉆戒送回,避免了事主的損失。
今年7月4日上午11點,首都機場西航站區派出所接到了旅客王先生打來的求助電話,稱他早上7點左右從二號航站樓乘坐飛機由北京飛往南充,落地后發覺自己價值17萬元人民幣的鉆戒遺失,特請求首都機場警方協助查找。
經民警分析,旅客很可能會在經過安檢時將鉆戒摘下,過檢后忘記拿回。經過反復甄別監控,民警發現緊隨王某過檢的一名女子吳某有較大嫌疑。錄像顯示,王某過完安檢后將放在安檢筐內過檢的物品拿走,空筐留在了安檢臺上,只見隨后的這名女子拿起這個安檢筐晃動了一下,從里面拿起了一個物品攥在手里。經調查,吳某當天乘坐飛機由北京飛往烏魯木齊,雖然該女子乘坐的航班已經落地,所有乘客均已下機,民警依然堅持繼續尋找,聯系烏魯木齊機場派出所,請該所協助查找該名女子。經烏魯木齊機場派出所民警細致工作,通過電話聯系到了該名旅客,在民警的耐心勸說下,女子承認在自己背包內發現有一枚鉆戒,并愿意將鉆戒送至烏魯木齊機場派出所。
7月7日下午,王某由南充返回北京,到首都機場西航站區派出所將鉆戒領回。
首都機場警方提示廣大旅客,乘坐飛機通過安檢后應仔細檢查行李物品,防止行李錯拿、遺失的情況發生。如若拿錯他人物品,應及時與警方取得聯系,歸還物品。侵占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拒不歸還的,被害人可起訴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將依法追究被告人的法律責任。(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