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改革在行動之二
今年以來,商州公安分局在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中,不斷加強軟件、硬件建設,創新案件審核工作機制,全局執法規范化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自新機制運行以來,商州分局案件批捕率由去年的68%提升到現在的96%,案件起訴率由去年的78%提升到現在的93%,案件退查率由原來的22.5%下降到7%,商州公安分局還被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執法質量優秀公安局”。
“問題導向+強化培訓”夯實工作基礎。商州分局先后6次召開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執法辦案及案件預審工作,提出了“改革預審機制,建立專門機構,實行刑事案件統一審核辦理、統一出口”的工作思路,成立了執法管理委員會,在全市率先實行刑事案件“兩統一”工作;強化教育培訓提高素質,通過各種途徑措施加強辦案民警學習培訓和教育管理,在加強法制大隊民警自身業務素質培訓提升的同時,深入開展送教上門活動,對基層派出所、刑警中隊進行執法辦案及公安業務法律知識培訓,進一步提升了民警的執法能力和水平。
“專門機構+有效監督”完善工作機制。商州公安分局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將刑事案件報捕、起訴、審核業務由刑偵大隊劃歸法制大隊負責,在法制大隊成立案件審核辦理中隊、執法監督中隊和信訪室,對案件的證據、程序進行審核把關,對特殊重大案件實行提前介入指導等,有效規范了案件審核。同時,強化案件循環監督,對在案件審核、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辦案單位下發《案件審核工作建議書》,提前履行審核退查職能,確保案件優質移交。
“夯實責任+考評通報”推動工作開展。商州公安分局相繼修訂出臺了《提高刑事辦案質量的若干規定》等10多項執法制度,為執法規范化建設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此基礎上,該局落實辦案責任,實行“誰辦案、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執法崗位責任制和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明確辦案民警責任。另一方面,該局定期評查通報,執法監督中隊在日常案件審核、考評過程中嚴格落實“八個一”法制監督工作機制,每周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督促各單位及時整改,達到提高辦案質量的效果。
“選配骨干+傾斜經費”提升工作效能。一方面,配齊配強骨干,從全局選調6名能力素質強、業務水平高、工作作風過硬、辦案經驗豐富的年輕優秀民警充實到法制隊伍。目前,該局共有39民警從事案件審核工作。另一方面,加大經費裝備保障力度,為法制大隊配齊配全電腦、打印機、投影儀、攝像機、照相機、案卷密碼柜等辦公設備和辦案用車輛,并投資540萬元改造建成了16個標準化辦案區和2個辦案中心,為案件審核工作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保障。 (楊 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