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毫不動搖地推進平安創建,進一步加強社會管理
以爭創國家平安縣為目標,全面加強平安創建體系、治安防控體系和嚴打整治體系建設,全方位、多層次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落實,確保社會大局穩定。深入推進“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縣,積極開展“法治縣”創建活動。切實加強各種預警和公共應急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有效防控和妥善處置各類突出事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要進一步加大生產安全管理力度、深度、幅度,認真落實監管主體、責任主體兩個主體責任制,持之以恒地抓好十二個專項和隱患排查整治專項活動,使各項生產安全監管措施落實到崗、落實到點、落實到人,切實加強重點,掃除盲點,攻克難點,堅決遏制各種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要進一步加強信訪工作,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月排查月調處長效機制,認真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和維護穩定12項工作機制,及時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精心化解積訪、重訪老大難案件,努力實現“一控四降”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