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6月13日電 離婚后,夫妻婚內共同運營的抖音號歸誰?這個問題有了新的參考答案。
湖南省臨湘市人民法院近日公開一起案件:方某、廖某于2014年10月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夫妻感情破裂,2022年3月,方某向臨湘法院起訴離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在夫妻共同財產中,除了一套正在按揭付款的商品房,還有夫妻共同經營的一個抖音號,用于直播售賣漁具,現有粉絲高達十萬余人。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夫妻雙方主要就抖音號及運營帶來的收益分割上存在分歧。最終經臨湘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按揭付款的商品房共同贈與小孩;抖音號由注冊人廖某繼續使用和經營,貨款歸其所有,債務由其負責,廖某分期向方某支付共同財產補償款30萬元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