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張 勇)不久前,住建部、文化部等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傳統村落保護的意見》。這個意見發布得甚為及時,因為,在過去幾十年的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傳統村落大量消失,現存數量僅占全國行政村總數的1.9%。
隨著傳統村落的消失,傳統村落原來所具有的代代相繼、傳承至今的文化形態正在發生急劇裂變,傳統文化的內在結構,像古老的建筑、獨特的民俗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著支離破碎的危險。非物質文化遺產關乎本民族的傳統文化,與有形的文化遺產相比,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消失是不可逆的。我們民族的文化痕跡,比如節日、民俗、音樂、舞蹈、曲藝、美術、手工技藝等等,大部分都活態地保存在各地的村落里,多角度體現著一種形態、樣式和技能。如果村落沒了,那么,這筆國家和民族的文化財富便要重返絕境。
很多人在精神上、心靈上都擁有鄉土情結。這樣的傳統村落、這樣的古村落,傳承著我們的歷史和文脈,承載著我們濃濃的鄉思和鄉愁!若再這樣發展下去,我們還能不能擁有曾經屬于自己的家園和故鄉,尤其是文化的故鄉、精神的故鄉呢?為保持歷史的連續性,保持我們與歷史和傳統的聯系,就要盡心盡責保護好歷史遺跡,盡最大可能保留真實的歷史樣式,留住歷史記憶,不讓我們與歷史、傳統造成更大的裂縫和距離,遺憾地留下更多的“文化空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