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楠楠在線上一些提問的購房者搞的我有些煩,我知道這么說不對,但是我確實有些煩,為什么煩?因為將近一年半了,我一直在回答購房者這樣一個問題:“某某項目五證不全,能買嗎?”是我們欄目對購房者的宣傳不夠?是購房者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還有待提高?我想不是,知道要看五證的就都知道五證的重要性,那為什么還要發出這樣的疑問,仔細一想,這還真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他們不是在考我的智商,自己常識也夠,能問出這樣的問題,還真是有些所以然的。
那我們就先說說為什么會有那么多五證不全的房子在銷售的問題。不是說五證不全的房子明令禁止銷售嗎?國務院《城市房屋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7條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時,應當向預售人出示商品預售許可證明,第23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我們在此不說那些正在用內部認購的錢來辦證的項目,就說那些多年來,一直不辦證卻堂而皇之一直在銷售的。
這樣的房子之所以出現,對開發商而言,無疑是因為巨額利益的趨勢,你以為他們是在好心解決困難戶的住房問題嗎?錯!這樣的房子為什么價錢低?因為他們沒有按照相關規定給國家交納足額的土地出讓金等費用,也正因為開發商沒有辦五證,所以逃避了種種稅費,從項目總成本上較同地段五證齊全的房子低出很多,還擺出一幅劫富濟貧的慈善家姿態來向低收入者兜售“偽劣產品”。這種房子的出現,對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顯然是一種擾亂。
也許有消費者會說,我為什么會買,第一,我沒錢;第二,我相信法不責眾,政府不會把房子拆了;第三,我就是為住不為別的,也不轉手。難道您忘了去年,業主給開發商下跪求退無證房的景象了嗎?五證不全的房子銷售后,有的開發商稍有責任心的話,會爭取從項目銷售費用中拿出一部分再來打通政府關節,實現房子的合法產權化,但由于其銷售時的價格本身較低,如果再拿出錢使產權合理化,那么開發商的最終收益會少之又少,因此采取這種方法的開發商也少之又少;另外有一些開發商利用政府在新形勢的的新政策,支出較少費用也可以將這種房子合法產權化,但這么幸運的開發商也少之又少。所以買了五證不全的房子,對于購房者而言仍然是一塊心病。
謊言再美麗也是謊言,購房者不要助紂為虐,本身經濟條件若比較差就更要謹慎,不要將辛苦錢打了水瓢,一旦交完預定金或購房款,無盡的煩惱便會接踵而至。找開發商論長短,開發商即刻變了臉。即使看似沒什么問題,您是不是也擔驚受怕哪天房子會被一紙禁令拆除呢?不要自欺欺人的沉浸在部分無良開發商的給編織的美夢里,一年兩年、三年五年,他收了你的錢走了,當政府要實施開發時,誰來為您主持公道?
如果你問楠楠五證不全的房子能買嗎?我會堅決說不能,因為我們不能排除任何一種可能,本著為您負責的態度。(八百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