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8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今日公布《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明確,規范國庫資金管理,提高國庫資金收支運行效率,全面清理整頓財政專戶,各地一律不得新設專項支出財政專戶,除財政部審核并報國務院批準予以保留的專戶外,其余專戶在2年內逐步取消。
《決定》指出,做好預算執行工作。硬化預算約束,年度預算執行中除救災等應急支出通過動支預備費解決外,一般不出臺增加當年支出的政策,一些必須出臺的政策,通過以后年度預算安排資金。及時批復部門預算,嚴格按照預算、用款計劃、項目進度、有關合同和規定程序及時辦理資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購的應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進一步提高提前下達轉移支付預計數的比例,按因素法分配且金額相對固定的轉移支付提前下達的比例要達到90%。加快轉移支付預算正式下達進度,除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外,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在全國人大批準預算后30日內正式下達,專項轉移支付在90日內正式下達。省級政府接到中央一般性轉移支付或專項轉移支付后,應在30日內正式下達到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規范預算變更,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不同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或者項目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劑使用的,按照財政部的規定辦理。
《決定》要求,規范國庫資金管理。規范國庫資金管理,提高國庫資金收支運行效率。全面清理整頓財政專戶,各地一律不得新設專項支出財政專戶,除財政部審核并報國務院批準予以保留的專戶外,其余專戶在2年內逐步取消。規范權責發生制核算,嚴格權責發生制核算范圍,控制核算規模。地方各級財政除國庫集中支付年終結余外,一律不得按權責發生制列支。按國務院規定實行權責發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項,應當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全面清理已經發生的財政借墊款,應當由預算安排支出的按規定列支,符合制度規定的臨時性借墊款及時收回,不符合制度規定的借墊款限期收回。加強財政對外借款管理,各級財政嚴禁違規對非預算單位及未納入年度預算的項目借款和墊付財政資金。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本級國庫的管理和監督,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完善國庫現金管理,合理調節國庫資金余額。
《決定》還要求,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強化支出責任和效率意識,逐步將績效管理范圍覆蓋各級預算單位和所有財政資金,將績效評價重點由項目支出拓展到部門整體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加強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評價結果作為調整支出結構、完善財政政策和科學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
此外,《決定》指出,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研究制定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制度規范和操作指南,建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和政府會計標準體系,研究修訂總預算會計制度。待條件成熟時,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向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報告。研究將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主要指標作為考核地方政府績效的依據,逐步建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公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