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質監局了解到,今年7月份,惠州市打假辦在接群眾舉報后,曾破獲一宗貨值550萬元的制售假案。而該案犯罪嫌疑人正是長期從潮州、煙臺、成都、溫州等地購買假酒酒瓶,在惠州分裝貼標,假冒“茅臺”、“五糧液”、“瀏陽河”、“諸葛釀”、“金裝華夏”等知名品牌酒銷往珠三角地區。涉案價值共約550多萬元。
回收空瓶不違規難禁止
“違法者依靠購買設備,自行仿照品牌酒的標識、包裝盒等,再從一些知名酒企所在地甚至外地的酒類生產廠購買廢舊的酒瓶,最后‘組合拼裝’而成。”省質監局相關人員表示,一些生產假酒的作坊暗藏在城鄉結合部的倉庫或出租屋中,市場上有些貴價酒、“特供酒”,其成本與普通白酒無異,有時只需幾十元。
就酒瓶回收問題,記者咨詢了質量監督部門和相關律師,得到的說法基本一致:“國家對于酒瓶回收目前還沒有相關規定,執法部門也無法進行處罰。”
“一些消費者可能明知道酒瓶會被拿回去生產假酒,卻圖一時利益將瓶子賣給商販,殊不知這樣反而增加了自己再次喝到假酒的幾率,其實是變相侵害了自己的權益。”貴州一家白酒生產企業的客服人員對記者表示,每個消費者喝完高檔酒以后,應該及時撕毀商標、包裝盒以及防偽標簽,或者收藏、毀壞瓶身。
消費提醒
若想不被假酒坑
認準流通隨附單
消費者在購買時怎樣鑒別酒類的真偽?業內人士提醒,認準《酒類流通隨附單》。按相關規定,《酒類流通隨附單》附于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隨貨走,單貨相符,以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相關部門還表示,市場上不會流通所謂“專供”、“特供”商品,如果出現則為假冒偽劣商品。廣州酒類行業協會也表示,市面上出現的“專供”、“特供”酒都是假貨,市民若發現可向12315或行業協會舉報。
另外,不要盲目輕信“特供”酒,而且白酒產品并非“越陳越香”。低度白酒在存放一段時間后(通常指一年或更久)出現的酯類物質水解,會導致口味寡淡,因此,在購買低度白酒時,最好應選擇兩年以內的白酒產品。(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