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6月10日電 據廣州市人民政府網站10日消息,近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州市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十條措施》。
在落實退稅減稅政策上,文件提出,全面落實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微企業及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將2021年四季度實施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落實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于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在減輕企業社保負擔上,文件提出,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時間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業保險基準費率延續按1%實施,繼續同步實施浮動費率政策;工傷保險在執行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政策的基礎上,統一階段性下調單位繳費費率20%。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裁員率不高于20%,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參保企業可以享受返還,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
在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上,文件提出,落實國家、省有關要求,對承租廣州市內市屬、區屬國有、國有控股及實際控制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權屬的國有房屋(住宅用途除外),在合同有效期內且最終承租人為制造業和服務業的小微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給予減免租金,2022年減免3個月租金;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市轄區行政區域的,再減免3個月租金,全年合計最高減免6個月租金。
在加大融資支持力度上,文件提出,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普惠小微領域的支持力度。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但有還款意愿、吸納就業能力強的中小企業,引導金融機構給予續貸、展期。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支持銀行年內延期還本付息。
在大力支持開拓市場上,文件提出,開展促消費系列活動,圍繞受疫情影響重、就業容量大的文旅、餐飲、住宿、零售等行業,聯合銀聯、商超企業、電商平臺發放消費券等優惠補貼,促進市場回暖。鼓勵電商平臺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網店押金、宣傳推廣、技術服務等費用,引導中小企業通過直播電商、社交電商等新業態拓展銷售渠道。
同時,鼓勵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開展“廣貨出海”業務,推動中小企業抱團出海。穩定班輪公司在廣州地區主要出口航線的運力供給,鼓勵外貿企業與國際貨運企業、航運公司直接對接、簽訂長約合同,解決“缺箱少柜”問題。
在加強企業用工支撐上,文件提到,引導高校和中職學校直接輸送學生到本地中小企業就業或實習。組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展保障中小企業用工線上線下專場招聘活動,推動“廣東技工”工程高質量發展,實施“技能培育”羊城行動,促進技工院校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深度校企合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