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價成趨勢陷阱要小心
“以價換量”爭取有限客戶源,成為眼下很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首要任務。樓市高歌猛進的過往不僅會令部分開發商仍不愿對調控完全妥協,更會令購房者心有余悸匆忙出手,而嚴酷的市場行情,則會令開發商進一步作出實質性讓步。有專家表示,絕大多數開發商已認可降價是必然趨勢,眼下的謹慎,則是為了更好地把握適當的降價幅度和抓緊最佳的時機。
特價房源、全款購房打折、送入戶雙花園露臺、精裝修標準提高,五花八門的促銷噱頭令人眼花繚亂。在售樓員口若懸河的介紹中,購房者也必須保持清醒,如果稍有怠慢,能不能撿到便宜還真得另說。據知情業內人士透露,現階段買房人心態微妙,一旦價格停漲或降價反而會加重觀望,因此,小幅度上調價格,再通過打折、贈禮等優惠方式把實際的成交價格降下來,既滿足了購房人資產價值持續上漲的期望,又降低了實際支付的總購房款,是相當普遍的營銷方式。
消費者在購房時,也應警惕三大陷阱:一是交了定金不一定能買到房。定金只能證明消費者有權買房,如果沒有書面合同確定房價,遇到開發商“耍賴”,很難通過定金收據維護自己的權益。因此,購房者一定要在交定金時,與開發商簽訂其他更加明確的書面協議,以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二是警惕“被查封、被抵押”房產。已被有關部門查封、被開發商抵押的房屋不能辦理房產證,消費者如果買到這類房產,雖然打官司可以討回購房款,但獲得的賠款十分有限。因此,算上購房過程中花費的時間和精力,自然是得不償失。因而,消費者在購房之前一定要到房管部門查詢房屋的真實情況,對房屋準售的面積、樓層等基本情況要搞清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三是警惕購房合同中的“文字游戲”。對于購房合同,消費者一定要看仔細,如“交房付款”,到底是先交房還是先付款,就有不同理解,在法庭上,消費者和開發商都可能輸官司。因此,消費者與開發商在簽購房合同時,要特別注意付款、交房、違約條款以及雙方在辦理房產證中的責任劃分、辦證期限,同時,消費者應當保留開發商不能按期辦理房產證時退房的權利。(中華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