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擔心讓出祖宅會被強制拆遷,秦紹楹決定由自己出資,修復方案是在得到江蘇省、無錫市文物主管部門同意修繕的批文后,委托蘇州蒯祥古建園林設計有限公司編制,按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
方案參考2007年全國文物保護單位阿炳故居的修復方案,計劃屋面換瓦加強防水,木柱防蟻后墩接加固,墻面補粉。
知名建筑家和文物保護專家謝辰生對于個人出資修復文物表示鼓勵。據謝老介紹,在我國,以前文物保護單位一般都是國有的,修繕也由政府相關部門出資。現在所有權歸屬私人的文物建筑變多了,維修資金不足,才會出現維修資金來源的問題。“前提是,國家一定要保護個人產權。”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產權人確有經濟能力和修復意愿,但受制于產權紛爭或者與周邊公私房地搭界,存在產權難以分割或分割后難以構成單元的難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文化遺產法研究所所長、教授王云霞認為,當國有單位擁有文化單位所有權時,如果使用權分配給私人了,私人是不用出資修葺房子的,但使用權分配給有規模的單位的話,單位應出資修葺。“文保單位業主存在產權難以分割的情況,一般在國有單位很常見,私人單位反而不多,因為私人單位的產權都很清晰。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是文保單位曾同時被多家單位當做辦公用房所致,追究所有權時確實會更復雜。”
文物保護單位與旅游單位的關系厘清,是謝辰生最近關注的工作重點。
據謝辰生介紹,有地方政府把文物單位統一劃歸旅游公司領導,市文物局也并入了公司,文物局長是公司的副經理。這樣一來,文物局名義上是政府職能部門、行政機構,但實質上屬公司管。“這種現象已存在10年。”
“旅游公司是以謀求利潤為目的的經濟實體,文物單位則是以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為宗旨的公益事業。旅游公司把文物保護單位拿過去作為資產經營,這樣把兩個性質根本不同的事物捆綁在一起,只能是把事情弄亂。”謝辰生說,“如果對此種愈演愈烈的風氣不加制止的話,恐怕全國重要的文物單位,只要是收入好的都將陸續被旅游公司兼并,那整個文物行業豈不被肢解了嗎?”
在文物保護法修訂過程中,針對上述情況,特別增加了第24條,明確規定國家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資產經營。
謝辰生表示,法律出臺之后,旅游公司兼并文物單位的勢頭確實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是并沒有完全消除。直到目前,有的地方仍然沒有糾正。“聽說紹興至今還是"企管政",而且在其他地方又有了重新抬頭的趨勢。”
2009年底,謝辰生得知河南嵩山少林寺(微博)要由國資委直屬的中旅集團、與當地政府合作成立嵩山少林寺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來統一經營,并準備來年上市。情急之下,他手執毛筆,上書中央領導。
文物專家給領導人上書,成為保護不可移動文物的一個重要特別渠道。
2002年,謝老聯合鄭孝燮、侯仁之、張開濟、吳良鏞等25位專家學者集體上書《緊急呼吁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告急》。2003年謝辰生致信中央領導,要求制止北京市對四合院的大拆潮,表達他對北京舊城改造的憂慮。
“盡管有法律的明文規定,盡管有了高層領導的批示要求,但一些地方依然是熟視無睹、我行我素。”謝辰生說,這說明,在法律和政策的執行上,在相關責任的追究上,我們做得還遠遠不夠。最主要的一點,就是作為文物保護主體的各級文物行政部門缺乏執法權威。
嚴格執法,加大嚴懲力度,謝辰生認為,這是當下搶救不可移動文物的迫切之舉。
2012年7月,社會名人洪晃稱章士釗故居所在的史家胡同51號遭到超范圍施工破壞。北京市文物局邀請包括謝辰生在內的專家前往現場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