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前國家對社會造林有哪些規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鼓勵各種社會主體憑借自身的經濟實力,依法直接從事林業建設,特別是鼓勵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從而加快國土綠化步伐,改善生態狀況和人的生產生活環境。
在林業建設活動中,經營主體必須遵守林業社會融資、廣告宣傳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并自覺接受國家林業和工商管理等有關部門的監管。國家對林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種植、伐林、林木營銷等各個環節均有相應的管理規定。
12、什么是傳銷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主要包括“拉人頭”傳銷、騙取入門費的傳銷和團隊計酬式傳銷三種形式。
13、傳銷的主要危害
傳銷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危害:
(1)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傳銷涉及地區廣、人員多、資金大,有的還伴有非法集資、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大量違法行為,誘騙了大量社會人力資源,吸納了大量社會資金,破壞了市場經濟的健康和諧發展。
(2)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嚴重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財產安全。傳銷違法活動具有很強的繼發性,由此引發了大量刑事案件以及擾亂社會治安秩序案件。據統計,2006年,全國由傳銷引發的殺人、搶劫等暴力刑事案件100多起,其他治安案件660多起。同時,因傳銷引起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慘劇時有發生,給不少家庭造成巨大傷害,動搖社會穩定的基礎。
(3)危害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被騙參與傳銷者多為城市退休、下崗或無業人員、農民等,在校學生、少數民族群眾等被騙參與傳銷的情況也日益突出。傳銷組織者對參與人員反復“洗腦”,進行精神控制,唆使參與人員阻撓、對抗執法部門,圍攻、打傷工商、公安執法人員的事件時有發生,對抗日益加劇,而且不斷引發群體性事件。傳銷不但極大損害群眾利益,還進一步激化社會矛盾,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14、公安部通報涉眾經濟犯罪表現形式(摘要)
*以返租、代管、代養等形式銷售商品、收取保證金等,非法向社會公眾集資;
*以國家生態環境保護、發展綠色產業、民間資金造林等方面采取的鼓勵政策為幌子,許諾高額回報,進行非法集資;
*以預售、合作經營、投資入股或加盟等為名,承諾回報,收取訂金、股金、加盟費等,非法向社會公眾集資;
*組織“抬會”、“合會”、“標會”等活動,非法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
*不依托于商品買賣,而是通過發展會員,收取高額入門費等手段維系運作,進行“拉人頭”營銷;
*利用公司的合法外衣和品牌產品,通過開展所謂的直銷業務或者宣傳所謂的先進營銷理念,以專賣、代理、加盟連鎖等方式進行傳銷;
*以電子商務、網上購物、銷售互聯網學習網址等為幌子,在互聯網上發布廣告吸納會員,實施變相傳銷活動;
*通過各種渠道大肆宣傳“消費儲值”的經營模式,通過收取商家和消費者加盟費的方式,實施變相傳銷活動;
*稱公司將要在境內外市場上市,或稱發行股票已獲政府部門批準,誘使或騙取投資者購買其股票;
*以“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產權經紀公司”等為名,未經批準便向社會公眾非法買賣,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