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州6月17日電 (記者 龍敏)福建省財政廳17日透露,福建第七期紓困貸款已經設立運作,資金總額100億元,面向2021年底前注冊登記成立、當前在復工復產正常生產經營的中小微企業,省財政按貸款金額的1%進行貼息;貸款利率不超過一年期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50個基點,不高于4.2%;貸款額度中小微企業單戶不超過1000萬元,個體工商戶單戶不超過300萬元。
此前,福建已先后設立六期共600億元規模中小微企業紓困貸款,惠及全省所有市縣、20個行業、1.9萬家企業,其中支持制造業獲貸332億元,超過半數,政策受益面廣、普惠性強,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進一步緩解中小微企業流動性困難,有效發揮政策示范帶動作用。
福建省財政廳金融處相關負責人說,財政與金融是政府調節經濟社會發展的兩大政策工具。福建省財政在保市場主體同時,特別重視中小微企業的紓困問題。
目前,福建省民營中小微企業占企業數量的90%,創造了70%的稅收和80%的就業,對穩經濟、穩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福建省財政注重發揮財政協同金融聯動作用,運用財政政策、資金、資源,與金融政策、工具、產品相銜接,引導金融服務實體。
該負責人指出,考慮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等行業受疫情影響嚴重,第七期紓困貸款將實行“白名單”管理。由省交通、商務、旅游和工信等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推送本行業企業數量不少于400家,要求金融機構簡化流程,推動“見單即貸”。
福建省財政獎勵政策加速培育推動企業上市,通過財政獎勵政策,推動優質企業上市融資,提高企業資本運作能力,支持企業發展。具體是,對列入省級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庫的企業予以一次性獎勵:完成福建證監局輔導驗收的獎勵50萬元;實現上交、深交、北交所等境內上市的獎勵100萬元;從北交所轉至上交或深交所主板上市的獎勵100萬元;對在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滿1年,自掛牌之日起3年內轉到新三板創新層掛牌的,省級財政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各設區市每新增一家境內上市公司,省級財政一次性獎勵設區市財政100萬元,專項用于推動當地企業上市工作。(完)